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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市区中心城区 “问题楼盘”可办房产证啦!

http://esf.hn.soufun.com搜房二手房网 2009 年11 月4 日 江门日报

办理“问题楼盘”房产证的程序

1申报

权属未初始登记的,到房屋所在地的处置问题楼盘办公室申报;

权属已初始登记的,到市房产局房地产交易登记所申报。

2 填写申报表

填写《江门市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登记申报表》,并附上取得房屋来源等有关证明资料。

3 补办有关的手续

手续补办齐全办理房地产登记;

手续补办不齐全受理申报机构告知申报人。

4 刊登公告或声明

申请事项在《江门日报》刊登公告或声明,一个月内,无人提出异议,给予发证。

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,目前,市区中心城区的“问题楼盘”商品房、拆迁商品房、企业自建用房等,只要符合有关规定,都可以办理房产证了。

近日,市政府转发了市建设局、市房产局《关于解决江门市区中心城区历史遗留房地产登记问题若干意见》,记者了解到,目前,在蓬江区、江海区,2000年12月31日以前在国有土地范围内,因建设单位用地及规划手续不全、欠工程质量验收、欠税费、撤销、改制等原因导致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,以及2000年12月31日后,经问题楼盘领导小组确认的房屋来源合法,可依法登记的房屋,可以到有关单位办理房产证。具体来讲,包括经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确认为“问题楼盘”的商品房;房地产权属已初始登记,但因上述原因导致购房人未能办权属登记的商品房(包括拆迁补偿的商品房);企业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权属登记的厂房、办公楼等自建房屋;其它经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会审研究认为房屋来源合法,可依法登记的房屋。

要想申请解决历史遗留房产办证问题,必须符合相关条件,其中,商品房购买人合法购买的商品房,并已缴清购房款的;被拆迁人合法取得的拆迁补偿商品房;企业在自有用地上建设的生产、办公等用房,均视为符合登记。

在办理房产证手续时,购房人(被补偿人)或建设单位首先按照房屋的情况申报,属于未权属初始登记的商品房购买人(被补偿人)到房屋所在地的处置问题楼盘办公室申报;属于已权属初始登记的商品房购买人(被补偿人)及自建厂房的企业,到房产局房地产交易登记所的“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登记问题受理窗口”申报。申报人需填写《江门市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登记申报表》,并附上取得房屋来源等有关证明材料,按照受理机构的审核意见补办有关的手续。手续补办齐全的,市房产局给予办理房地产登记;若手续补办不齐全的,由“问题楼盘办”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,处理结果由受理申报机构告知申报人。

另据了解,凡列入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登记问题范围的欠缴税费的项目,并属于“优先办理房地产权证,保留对拖欠单位追索权”情形,购房人已付清购房款和本人应缴税费的,经属地处置问题楼盘领导小组确认,先由市房管局给予办理房地产登记;对欠缴的税费由税费征收主管部门向开发企业追缴。

(本报记者 孟庆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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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房产证需提交什么资料

申请历史遗留房地产登记,需要申请人提交资料,按照不同的类型,提交资料也不相同。

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:登记申请书;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购房合同;购房发票或缴清房款的证明;商品房权属证明书;分层分户平面图;完税凭证。

申请补偿的商品房转移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:登记申请书;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拆迁补偿协议书(合同);被拆除房屋的房产证或权属证明;补偿商品房的房产证或权属证明书;分层分户平面图;完税凭证。

企业申请自建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包括:登记申请书;建设单位企业登记资料;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;建设工程批建证明文件;工程验收合格文件;房屋建筑平面图;房屋测绘报告;公安门牌编定证明。(本报记者 孟庆雷)

责任编辑/agent_j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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